組織章程

第一章  總  則

第 一 條: 本章程依據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,章程第四條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,訂定之。
第 二 條: 本會定名為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新竹市分會。(以下簡稱本會)
第 三 條: 本會以普及水上救生技術、拯救水難、發展水上安全教育為主旨。
第 四 條: 本會會址,設於新竹市中山路四號,並得視需要設辦事處。

第二章  任  務

第 五 條: 本會之任務如左:
一、 舉辦水上救生人員、救生教練之訓練及推薦服務事項。
二、 水上救生活動及水上安全。
三、 舉辦水上救生表演及組訓代表隊,參加全國或國際性,水上救生、表演觀摩、競賽事項。
四、 游泳場所安全之調查及建議事項。
五、 船艇操作及安全訓練事項。
六、 協辦支援上級及各分支會水上救生活動事項。
七、 舉辦有關其他野外水上活動事項。
八、 代表新竹市分會參加全國或國際性,水上救生組織會議及有關活動事項。
九、 設置救生站、警告標示牌等防溺措施事項。
十、 有關其他水上救生活動事項。

第三章  會  員

第 六 條: 凡曾接受水上救生及安全訓練,或贊同本會宗旨之中華民國國民,經會員二人以上之推薦,並經本會理監事會之審查通過,得為本會會員。
第 七 條: 本會會員應享權利如左:
一、發言權及表決權。
二、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及罷免權。
三、本會所舉辦各種活動,事業之權益。
四、其他公共應享之權益。
第 八 條: 本會會員應盡之義務如左:
一、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案。
二、遵守本會所指派之任務。
三、繳納會費。
四、維護本會之宗旨及榮譽。
五、其他應盡之義務。
第 九 條: 本會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經理監事會會議出席者三分之二決議,提請會員大會,分別予以警告或除名;
一、不遵守本會會章及危害本會權益、體制及會譽者。
二、不繳納會費或無故不參加水上服務活動達一年者。

第四章  組  織

第 十 條: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利機關。會員大會閉會期間,理監事代行其職權。
第十一條: 本會設理事九人,後補理事三人,組織理事會。設監事三人,後補監事一人,組織監事會。由會員於會員大會選舉之,並由理監事會議,分別選舉常務理事三人,常務監事一人,如理監事因故出缺時,則由後補理監事依次遞補。
第十二條: 本會置理事長一人,綜理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。就常務理事中由全體理事選舉之,置常務監事一人,由全體監事選舉之。
第十三條: 本會理監事均為義務職。
第十四條: 本會理監事任期為三年,連選得連任之。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。
第十五條: 本會置總幹事一人,由理事長聘任,承理事長之命,處理日常會務及交辦事項,並得視實際需要,置副總幹事若干人襄助之。
第十六條: 本會得設行政組、訓練組、活動組、財務組、器材組、潛水組、救難組、組織組、各組置組長一人,由總幹事推薦提請理監事會通過聘任之,各組副組長、幹事若干人,由各組長推薦提請總幹事遴選呈請理事長聘任之。
第十七條: 本會設名譽會長、顧問、榮譽會長若干人,經理監事會議通過聘任之。

第五章  職  權

第十八條: 本會會員大會之職權如左:
一、 決定本會宗旨及方針。
二、 選舉或罷免理監事。
三、 通過及修改本會章程。
四、 審議理監事、工作報告、業務計劃及年度收支預、決算書等事宜。
五、 理監事之罷免及修改章程者,必須有會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,經出席會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方得行使之。
第十九條: 本會理事會職權如左:
一、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事項。
二、審查會員資格及會籍之管理事項。
三、召開會員大會籌備事項。
四、聘請名譽會長、顧問、榮譽會員。
五、年度工作計劃及年度收支預、決算書編列事項。
六、其他事項。
第二十條: 本會監事會職權如下:
一、本會經費收支及年度預、決算審議事項。
二、監督理事會執行大會決議之事項。
三、本會會員獎懲之審核事項。
四、其他本會之監察事項。
第六章  會  議
第廿一條: 本會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,必要時經過會員三分之一以上請求得召開臨時大會。
第廿二條: 本會理監事會每三個月召開會議一次,必要時得由三分之一以上理監事召開臨時會議。
第廿三條: 本會會議由理事長擔任主席,理事長因事不能主持時,應指定常務理事一人擔任之,理事長不能指定時,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擔任之。監事會由常務監事擔任主席。
第七章  經  費
第廿四條: 本會經費收入如左:
一、入會費。
二、常年會費。
三、政府補助。
四、自由樂捐。
五、利息收入。
六、其他。
第廿五條: 如遇本會解散,則所屬本會之財產,無條件歸新竹市政府社會課。
第廿六條: 本會各項辦事細則訂之。
第廿七條: 本會章程得由理監事會或會員三分之一以上之簽署者,提經會員大會決議修改之。
第廿八條: 本會章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適用有關法規,規定辦理之,並呈報上級備案。
第廿九條: 本會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,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之,修正時亦同。

中華民國八十年五月十九日理監事會議通過

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廿日理監事會議修正通過

第 一 條: 本則依據本會組織章程第廿五條規定之。
第 二 條: 本會舉辦救生員訓練班開班規定:
一、 由總(副)幹事或訓練組長召集各教練及幹部開會推荐總教練、副總教練人選,負責規劃整個訓練事宜,並由訓練組、教練團協助之,其他各組配合支援。
二、 訓練費用由總教練研擬後,報由總幹事決定。
三、 總教練(或訓練組)擬妥訓練計劃後,建請總幹事(副)召開各組幹部會議,支援各項訓練宜。
四、 每期總教練補助2000元,副總教練補助1500元,管理教練1500元;當日授課教練補助三○○元,協助教練或助教二○○元;但得視收支狀況酌量增減之。
五、 參考「本會救生員訓練班開班程與要領」辦理。
六、 救生員訓練班結訓後應實習至少一次以上始得發照。
第 三 條: 本會設置之救生站每日以補助300元,半日補助200元,督導人員每日補助300元為原則,但得視財務狀況酌量增減之。
第 四 條: 本會派駐擔任救生站服務人員,於服勤前必須至指定地點領取器材、簽到並交付任務,勤畢亦須繳交器材、簽退。
第 五 條: 本會各項經費動支超過五萬元以上者,須經理事會通過後才能動支,達五千元以上者由理事長核准後動支,五千元以下由總幹事權責負責,但均須檢附發票或證明文件報銷。
第 六 條: 本會財務組長所管制之經費以一活動一帳目為原則,其活動各項支出由行政組或活動籌辦人員負責,並於活動結束後兩週內彙整提報總幹事審核入帳。
第 七 條: 本會各教練或會員舉辦各項活動時,均須預先擬妥計劃,報經本會同意後,以本會名義舉辦之,否則本會概不予承認,一切後果自行負責。
第 八 條: 凡為本會會員除特殊因素獲准外,每年至少需至救生站服勤一次以上。
第 九 條: 本會會員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,均需聽從帶隊或負責人員之指揮,不得擅自脫離隊伍或做個人活動,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,且今後不得再參加本會各項活動。
第 十 條: 本會幹部凡接獲本會所為之服務徵調或開會通知,無故不到達三次以上或無法續職者,得取銷其幹部資格,並得隨時覓人遞補。
第十一條: 本會幹部若未能善盡職責,得取銷各項應有福利。
第十二條: 本會從事救生站服勤、舉辦海浪、溪流訓練及野外聯誼活動時,均需事先辦妥平安保險,但臨時自行更動未及變更保險者,自行負責辦妥保險事宜。
第十三條: 每年凡熱心本會會務之推廣,績效卓著者或對本會有特殊貢獻者,提經理監事會審核後,報請總會表揚,或於隔年會員大會時表揚之,其獎勵辦法另訂之。
第十四條: 本規則提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之,如有未盡事宜,亦得隨時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修改之。

會  名 理事長 電話 總幹事 行動電話 電話
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 潘維鋼 02-23319611 吳昇源 02-2331-9611 02-2375-6576
台北市松山晨泳會 牟際芳 0932-392969 李敏珠 0936-711822 02-2728-2681
台北市東區分會 吳建興 0936-174972 林柏祥 0932-206517 02-2643-1304
台北市水上救生教練協會 盧春金 0937-049130 江成源 0920-504766 02-3765-3377
台北市北海水上救生會 潘伯齡 0910-526995 邱青敏 0910-526995 02-2811-2282
台北市水上救生志工協會 許茂盛 0939-865889 李富永 02-2712-0028 02-2501-6501
台北市水上救生運動協會 許茂盛 0910-316446 劉明輝 0922-090948 02-2501-6501
台北縣水上救生協會 陳月足 0919-505295 陳清雲 0936-211278 02-8991-9224
台北縣水上安全救生協會 陳明雄 02-2219-9182 羅盛鍔 0926-024823 02-2219-9182
台北縣水上救生教練協會 張玉麒 0926-155888 林司權 02-2683-3578 02-2683-3578
淡水水上救生委員會 張忠鉾 0963-332188 凌進成 0939-125723 02-2321-4092
基隆市水上救生安全協會 李文浩 0933-100264 李祖堯 0918-951258 02-2462-7654
桃園縣分會 吳志揚 03-280-5398 張榮源 0937-110425 03-491-3700
桃園縣水上救生協會 李鎮楠 03-3355667 黃清泉 0910-337300 03-3355667
新竹市水上救生協會 張鎮榮 0915-285821 郭達惠 0919-288119  
新竹縣水上救生協會 陳仁宗 0910-171919 曾煜鏐 0912-083397 03-5517569
苗栗縣水上救生救難協會 張年明 037-624964
0935-105571
陳瑞榮 0937-771529 037-687089
台中市水上救生協會 陳政爐 0921-328835 謝博志 0928-179545 04-2295-7333
台中縣分會 林錫勳 04-6236587 陳錦耐 0921-388245 04-2665-3447
台中縣水上救生教練協會 王新發 0932-535176 楊智森 0936-277255 04-26392412
04-26393918fax
彰化縣水上救生協會 林滄敏 0933-551306 陳清海 0937-240799 04-7110799
南投縣救生員協進會 黃建榮 0933-324979
049-2324979
許錦堂 0910-239528 049-2232328
雲林縣水上救生協會 楊銘沂 0937-268469 廖勇成 0933-422076 05-5862734
嘉義市水上救生協會 曾錦源 0933-356311 顏瑞文 0929-375501 05-277-7248
嘉義縣水上救生會 呂文正 0936-988130 張國雄 0921-242278 05-3622099
台南市水上救生協會 鄭守仁 06-2360037 吳天降 0932-709595 06-237-4865
台南市鳳凰水上救生協會 吳俊德 0956-666666 黃志益 0932-804169 06-250-0863
台南縣鳳凰水上救生協會 林信淵 06-3128684 朱致維 0932-867356 06-391-5445
台南縣南瀛水上救生協會 王河川 0932-802969 林武男 0956-324930 06-6986950
高雄市水上救生協會 高金虎 0928-397191
07-2375520
蘇平村 0933-386822 07-7107992
高雄市港都水上救生協會 楊敏郎 07-8015588 梁燈成 0929-990999 07-8032796
高雄縣水上救生協會 吳皇政 0926-037819 方以雄 0935-701057 07-715-1728
高雄縣水上救生安全協會 陳有清 0935-348978 李茂成 0919-778605 07-6412221
屏東縣水上救生協會 陳榮貴 0933-808039 林端清 0937-530803 08-864-2969
宜蘭縣水上安全救生協會 游德岳 0928-530052
03-9383235
何振霖 0937-330882  
花蓮縣水上救生協會 朱文正 0919-288000 李致霖 0913-907527 03-8580011
台東縣水上救生會 洪瑞隆 0937-389956 徐煜智 0920-521529 089-347449
金門水上救生協會 楊應雄 0937-370080 王俊諺 0932-187152  
連江縣水上救生協會 郭鎮輝 0932-161577 曹立偉    
中華台北水中運動協會 陳義永 0937-373126 曾應鉅 0933-367552 07-6171126
慧行志工水上救生協會 林呈財 03-4953472 邱添源 0917-636291 03-28105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