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章程
第一章 總 則
第 一 條: 本章程依據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,章程第四條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,訂定之。
第 二 條: 本會定名為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新竹市分會。(以下簡稱本會)
第 三 條: 本會以普及水上救生技術、拯救水難、發展水上安全教育為主旨。
第 四 條: 本會會址,設於新竹市中山路四號,並得視需要設辦事處。
第二章 任 務
第 五 條: 本會之任務如左:
一、 舉辦水上救生人員、救生教練之訓練及推薦服務事項。
二、 水上救生活動及水上安全。
三、 舉辦水上救生表演及組訓代表隊,參加全國或國際性,水上救生、表演觀摩、競賽事項。
四、 游泳場所安全之調查及建議事項。
五、 船艇操作及安全訓練事項。
六、 協辦支援上級及各分支會水上救生活動事項。
七、 舉辦有關其他野外水上活動事項。
八、 代表新竹市分會參加全國或國際性,水上救生組織會議及有關活動事項。
九、 設置救生站、警告標示牌等防溺措施事項。
十、 有關其他水上救生活動事項。
第三章 會 員
第 六 條: 凡曾接受水上救生及安全訓練,或贊同本會宗旨之中華民國國民,經會員二人以上之推薦,並經本會理監事會之審查通過,得為本會會員。
第 七 條: 本會會員應享權利如左:
一、發言權及表決權。
二、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及罷免權。
三、本會所舉辦各種活動,事業之權益。
四、其他公共應享之權益。
第 八 條: 本會會員應盡之義務如左:
一、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案。
二、遵守本會所指派之任務。
三、繳納會費。
四、維護本會之宗旨及榮譽。
五、其他應盡之義務。
第 九 條: 本會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經理監事會會議出席者三分之二決議,提請會員大會,分別予以警告或除名;
一、不遵守本會會章及危害本會權益、體制及會譽者。
二、不繳納會費或無故不參加水上服務活動達一年者。
第四章 組 織
第 十 條: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利機關。會員大會閉會期間,理監事代行其職權。
第十一條: 本會設理事九人,後補理事三人,組織理事會。設監事三人,後補監事一人,組織監事會。由會員於會員大會選舉之,並由理監事會議,分別選舉常務理事三人,常務監事一人,如理監事因故出缺時,則由後補理監事依次遞補。
第十二條: 本會置理事長一人,綜理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。就常務理事中由全體理事選舉之,置常務監事一人,由全體監事選舉之。
第十三條: 本會理監事均為義務職。
第十四條: 本會理監事任期為三年,連選得連任之。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。
第十五條: 本會置總幹事一人,由理事長聘任,承理事長之命,處理日常會務及交辦事項,並得視實際需要,置副總幹事若干人襄助之。
第十六條: 本會得設行政組、訓練組、活動組、財務組、器材組、潛水組、救難組、組織組、各組置組長一人,由總幹事推薦提請理監事會通過聘任之,各組副組長、幹事若干人,由各組長推薦提請總幹事遴選呈請理事長聘任之。
第十七條: 本會設名譽會長、顧問、榮譽會長若干人,經理監事會議通過聘任之。
第五章 職 權
第十八條: 本會會員大會之職權如左:
一、 決定本會宗旨及方針。
二、 選舉或罷免理監事。
三、 通過及修改本會章程。
四、 審議理監事、工作報告、業務計劃及年度收支預、決算書等事宜。
五、 理監事之罷免及修改章程者,必須有會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,經出席會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方得行使之。
第十九條: 本會理事會職權如左:
一、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事項。
二、審查會員資格及會籍之管理事項。
三、召開會員大會籌備事項。
四、聘請名譽會長、顧問、榮譽會員。
五、年度工作計劃及年度收支預、決算書編列事項。
六、其他事項。
第二十條: 本會監事會職權如下:
一、本會經費收支及年度預、決算審議事項。
二、監督理事會執行大會決議之事項。
三、本會會員獎懲之審核事項。
四、其他本會之監察事項。
第六章 會 議
第廿一條: 本會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,必要時經過會員三分之一以上請求得召開臨時大會。
第廿二條: 本會理監事會每三個月召開會議一次,必要時得由三分之一以上理監事召開臨時會議。
第廿三條: 本會會議由理事長擔任主席,理事長因事不能主持時,應指定常務理事一人擔任之,理事長不能指定時,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擔任之。監事會由常務監事擔任主席。
第七章 經 費
第廿四條: 本會經費收入如左:
一、入會費。
二、常年會費。
三、政府補助。
四、自由樂捐。
五、利息收入。
六、其他。
第廿五條: 如遇本會解散,則所屬本會之財產,無條件歸新竹市政府社會課。
第廿六條: 本會各項辦事細則訂之。
第廿七條: 本會章程得由理監事會或會員三分之一以上之簽署者,提經會員大會決議修改之。
第廿八條: 本會章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適用有關法規,規定辦理之,並呈報上級備案。
第廿九條: 本會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,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之,修正時亦同。
中華民國八十年五月十九日理監事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廿日理監事會議修正通過
第 一 條: 本則依據本會組織章程第廿五條規定之。
第 二 條: 本會舉辦救生員訓練班開班規定:
一、 由總(副)幹事或訓練組長召集各教練及幹部開會推荐總教練、副總教練人選,負責規劃整個訓練事宜,並由訓練組、教練團協助之,其他各組配合支援。
二、 訓練費用由總教練研擬後,報由總幹事決定。
三、 總教練(或訓練組)擬妥訓練計劃後,建請總幹事(副)召開各組幹部會議,支援各項訓練宜。
四、 每期總教練補助2000元,副總教練補助1500元,管理教練1500元;當日授課教練補助三○○元,協助教練或助教二○○元;但得視收支狀況酌量增減之。
五、 參考「本會救生員訓練班開班程與要領」辦理。
六、 救生員訓練班結訓後應實習至少一次以上始得發照。
第 三 條: 本會設置之救生站每日以補助300元,半日補助200元,督導人員每日補助300元為原則,但得視財務狀況酌量增減之。
第 四 條: 本會派駐擔任救生站服務人員,於服勤前必須至指定地點領取器材、簽到並交付任務,勤畢亦須繳交器材、簽退。
第 五 條: 本會各項經費動支超過五萬元以上者,須經理事會通過後才能動支,達五千元以上者由理事長核准後動支,五千元以下由總幹事權責負責,但均須檢附發票或證明文件報銷。
第 六 條: 本會財務組長所管制之經費以一活動一帳目為原則,其活動各項支出由行政組或活動籌辦人員負責,並於活動結束後兩週內彙整提報總幹事審核入帳。
第 七 條: 本會各教練或會員舉辦各項活動時,均須預先擬妥計劃,報經本會同意後,以本會名義舉辦之,否則本會概不予承認,一切後果自行負責。
第 八 條: 凡為本會會員除特殊因素獲准外,每年至少需至救生站服勤一次以上。
第 九 條: 本會會員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,均需聽從帶隊或負責人員之指揮,不得擅自脫離隊伍或做個人活動,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,且今後不得再參加本會各項活動。
第 十 條: 本會幹部凡接獲本會所為之服務徵調或開會通知,無故不到達三次以上或無法續職者,得取銷其幹部資格,並得隨時覓人遞補。
第十一條: 本會幹部若未能善盡職責,得取銷各項應有福利。
第十二條: 本會從事救生站服勤、舉辦海浪、溪流訓練及野外聯誼活動時,均需事先辦妥平安保險,但臨時自行更動未及變更保險者,自行負責辦妥保險事宜。
第十三條: 每年凡熱心本會會務之推廣,績效卓著者或對本會有特殊貢獻者,提經理監事會審核後,報請總會表揚,或於隔年會員大會時表揚之,其獎勵辦法另訂之。
第十四條: 本規則提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之,如有未盡事宜,亦得隨時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修改之。
會 名 | 理事長 | 電話 | 總幹事 | 行動電話 | 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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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 | 潘維鋼 | 02-23319611 | 吳昇源 | 02-2331-9611 | 02-2375-6576 |
台北市松山晨泳會 | 牟際芳 | 0932-392969 | 李敏珠 | 0936-711822 | 02-2728-2681 |
台北市東區分會 | 吳建興 | 0936-174972 | 林柏祥 | 0932-206517 | 02-2643-1304 |
台北市水上救生教練協會 | 盧春金 | 0937-049130 | 江成源 | 0920-504766 | 02-3765-3377 |
台北市北海水上救生會 | 潘伯齡 | 0910-526995 | 邱青敏 | 0910-526995 | 02-2811-2282 |
台北市水上救生志工協會 | 許茂盛 | 0939-865889 | 李富永 | 02-2712-0028 | 02-2501-6501 |
台北市水上救生運動協會 | 許茂盛 | 0910-316446 | 劉明輝 | 0922-090948 | 02-2501-6501 |
台北縣水上救生協會 | 陳月足 | 0919-505295 | 陳清雲 | 0936-211278 | 02-8991-9224 |
台北縣水上安全救生協會 | 陳明雄 | 02-2219-9182 | 羅盛鍔 | 0926-024823 | 02-2219-9182 |
台北縣水上救生教練協會 | 張玉麒 | 0926-155888 | 林司權 | 02-2683-3578 | 02-2683-3578 |
淡水水上救生委員會 | 張忠鉾 | 0963-332188 | 凌進成 | 0939-125723 | 02-2321-4092 |
基隆市水上救生安全協會 | 李文浩 | 0933-100264 | 李祖堯 | 0918-951258 | 02-2462-7654 |
桃園縣分會 | 吳志揚 | 03-280-5398 | 張榮源 | 0937-110425 | 03-491-3700 |
桃園縣水上救生協會 | 李鎮楠 | 03-3355667 | 黃清泉 | 0910-337300 | 03-3355667 |
新竹市水上救生協會 | 張鎮榮 | 0915-285821 | 郭達惠 | 0919-288119 | |
新竹縣水上救生協會 | 陳仁宗 | 0910-171919 | 曾煜鏐 | 0912-083397 | 03-5517569 |
苗栗縣水上救生救難協會 | 張年明 | 037-624964 0935-105571 |
陳瑞榮 | 0937-771529 | 037-687089 |
台中市水上救生協會 | 陳政爐 | 0921-328835 | 謝博志 | 0928-179545 | 04-2295-7333 |
台中縣分會 | 林錫勳 | 04-6236587 | 陳錦耐 | 0921-388245 | 04-2665-3447 |
台中縣水上救生教練協會 | 王新發 | 0932-535176 | 楊智森 | 0936-277255 | 04-26392412 04-26393918fax |
彰化縣水上救生協會 | 林滄敏 | 0933-551306 | 陳清海 | 0937-240799 | 04-7110799 |
南投縣救生員協進會 | 黃建榮 | 0933-324979 049-2324979 |
許錦堂 | 0910-239528 | 049-2232328 |
雲林縣水上救生協會 | 楊銘沂 | 0937-268469 | 廖勇成 | 0933-422076 | 05-5862734 |
嘉義市水上救生協會 | 曾錦源 | 0933-356311 | 顏瑞文 | 0929-375501 | 05-277-7248 |
嘉義縣水上救生會 | 呂文正 | 0936-988130 | 張國雄 | 0921-242278 | 05-3622099 |
台南市水上救生協會 | 鄭守仁 | 06-2360037 | 吳天降 | 0932-709595 | 06-237-4865 |
台南市鳳凰水上救生協會 | 吳俊德 | 0956-666666 | 黃志益 | 0932-804169 | 06-250-0863 |
台南縣鳳凰水上救生協會 | 林信淵 | 06-3128684 | 朱致維 | 0932-867356 | 06-391-5445 |
台南縣南瀛水上救生協會 | 王河川 | 0932-802969 | 林武男 | 0956-324930 | 06-6986950 |
高雄市水上救生協會 | 高金虎 | 0928-397191 07-2375520 |
蘇平村 | 0933-386822 | 07-7107992 |
高雄市港都水上救生協會 | 楊敏郎 | 07-8015588 | 梁燈成 | 0929-990999 | 07-8032796 |
高雄縣水上救生協會 | 吳皇政 | 0926-037819 | 方以雄 | 0935-701057 | 07-715-1728 |
高雄縣水上救生安全協會 | 陳有清 | 0935-348978 | 李茂成 | 0919-778605 | 07-6412221 |
屏東縣水上救生協會 | 陳榮貴 | 0933-808039 | 林端清 | 0937-530803 | 08-864-2969 |
宜蘭縣水上安全救生協會 | 游德岳 | 0928-530052 03-9383235 |
何振霖 | 0937-330882 | |
花蓮縣水上救生協會 | 朱文正 | 0919-288000 | 李致霖 | 0913-907527 | 03-8580011 |
台東縣水上救生會 | 洪瑞隆 | 0937-389956 | 徐煜智 | 0920-521529 | 089-347449 |
金門水上救生協會 | 楊應雄 | 0937-370080 | 王俊諺 | 0932-187152 | |
連江縣水上救生協會 | 郭鎮輝 | 0932-161577 | 曹立偉 | ||
中華台北水中運動協會 | 陳義永 | 0937-373126 | 曾應鉅 | 0933-367552 | 07-6171126 |
慧行志工水上救生協會 | 林呈財 | 03-4953472 | 邱添源 | 0917-636291 | 03-281051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