描述
█_ 複 訓 資 訊
救生員複訓簡章:
《救生員複訓簡章》請點我
複訓日期、地點:
原09/07、08。
因故延至09/14、15。08:00 – 17:30
南寮游泳池(新竹市海濱路240之1號)
複訓費用:
滿20人:3200元,郵局轉帳。
15~19人:視情況開班。
(含證照費、資料行政費、午餐便當,講師鐘點費、保險費…等費用 )
郵局代號:700
帳號:0061070-0256425
如開班人數不足,扣除轉帳手續費後退費
*推薦使用台灣PAY,免費申請虛擬金融卡,今年度轉帳免手序費。
■收退費基準(以1人為單位計算):
1.於檢定日11日前通知無法參加考試,將全額退費。其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(如缺考或筆試不合格者;退證照費200元)。
2.完成報名手續,因故不克參加者,恕不退還已繳交費用(退證照費200元)。
3.若遇颱風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,為考量報考人之安全,本會有權宣布取消或延期等相關事宜。
複訓資格:
「體育署教生員」,報名資格2擇1。
(1)證書到期前六個月內者
(2)109年10月07日前逾期證書+基本救命術8小時證明者(或EMT)
註:
(1)體育署救生員證書109/10/07起過期、持水協證或其他救生協會自辦之救生員證申辦訓練證明者,僅可報名體育署檢定,不適用複訓。(請參考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五條、體育署公告)
(2)體育署救生員證書109/10/07前,持有效期間三年之救生員證書且未逾期者,其有效期間延長一年。(請參考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十條)
(3)民國99/02~109/10/07前逾期者,符合複訓資格第(2)項
(4)請先確認證書的正確到期日期,再報名複訓。(線上查詢)
複訓應繳文件:
09/10前寄送到達或親自送達
以限時郵寄或以信封密封親送
地 址:300新竹市海濱路240之1號
收件人:水上救生協會新竹市分會 徐英浩 收
(逾期不受理,文件缺件,視同放棄)
▲資料檢查表
(1-1) 效期內體育署救生員證書
(1-2) 逾期體育署救生員證書
+ 基本救命術8小時證明(或EMT)
(2) 安全講習18小時證明書-證書逾期者免附
(3) 健康諮詢表(親筆填寫)
(4) 複訓班契約書(親筆填寫)
(5) 身份證影印本-雙面(複訓期間攜帶正本)
(6) 更改姓名者須附戶籍謄本
《下載報名全部表格》
※ 郵寄文件:5項。(更改姓名者須寄6項)
※ 應繳文件詳細說明,請《下載報名全部表格》依”應繳資料檢查表”備註欄說明。
- 參加複訓暨檢定請網路報名(保留名額),09/08 12:00截止,不接受現場報名。
- 檢定當天須複訓滿16小時。
- 因疫情影響或未達開班人數不開班,將延期舉辦或取消。
- 發燒(耳溫≧38℃;額溫≧37.5℃)或呼吸道症狀者,應在家休養請勿參加。
-
█_複 訓 內 容
複訓時數:
學術科複訓-南寮游泳池(16小時)。
▲每節課需簽到。
▲須達16小時,未完成者不得參加檢定。
複訓項目與內容:
學科、術科:
•基本能力實務操作
•救援能力實務操作
•救援器材運用
•急救能力操作
•救生安全常識及新知
•器材救援
•船艇救援
•模擬救溺
•溺水急救
•學科測驗
•術科測驗
檢定日期、地點:
09/15
南寮游泳池
◎攜帶身份證正本、原子筆
◎沒帶正本,不得參加檢定
複訓備註:
•109年10月7日起,救生員證書有效期限內,參加安全講習總時數須累計18小時。
•複訓測驗合格及取得安全講習證明文件者,於效期屆滿一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,得申請證書效期之展延。
•持有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所發之卡式救生員證、國際救生員證,可向總會申請基本救命術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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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式完成報名人數,未達20人不開班。
15~19人:視情況開班。